关于出版单位要实行退出机制的话已说了两三年,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还曾有过具体的评估标准。比如,报纸的质量管理标准:办报方针、办报宗旨、舆论导向占30分;依法出版情况占20分;版面综合质量占30分;广告质量占10分;社会信誉占10分;发行质量(最低发行量一票否决)占10分。期刊的质量标准:政治标准0.00-1分;业务标准40分;编辑标准30分;出版标准30分。
尽管标准似乎很清楚,但是具体评估却不是那么简单。有些方面、比如舆论导向等等不好量化;而最低发行量也不好定。一来是现在报刊发行量虚报严重,二来是如果定的低了,比如七八千份,制度就形同虚设,高了,比如七八万份,估计多一半报纸会关门。
虽然很多报刊现在活着和死了没什么区别,但是就是死不了。哪怕他只留一两个人,出四个版(业内叫“保刊号”),这证明虽然它奄奄一息、苟延残喘,但是,它还在。
这是中国出版业没有完全市场化的表现。
出版业在中国作为一个市场属性越来越明显的行业,产业形态也越来越清晰,按道理生存或者死亡应该由市场说了算,市场自有其退出机制。但是中国的出版单位一直是只生不死,只要留个壳子,它好赖也还是个单位。
实行退出机制应该是观念转变、思想解放的表现,是个进步,但是具体如何操作还需探讨。
如果要由社会中介组织进行各项指标的评估,这个评估是否会成为一桩生意,只要给钱就能过关。这样的先例已经很多,如中国上市公司的评估,导致一大批垃圾公司上市圈钱。而最终由出版管理部门来确定一个出版物的生死,实质与以前的管理方式换汤不换药,还可能滋生新的权钱交易。试想,那些该死的出版单位只要给评估单位上些贡,岂不也可免死?!
虽然目前还没有明确说媒体市场化,但那已是大势所趋,国外著名的报刊关张也不在少数。在此大趋势下,行政主管部门该顺应时势,尽快使其走上市场的轨道。否则就是行政干预,中国出版单位就永远是行政单位,而不是企业,死亡只是迟早的事。
天下人天下事,百人百性百事百态,
姑且说说罢了,笑笑而已!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