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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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迪 发表于09-09-08 10:56  [第7版 11-12 16:28↓] [只看该作者]






《空城》简介:


  这是一个人和一座城的故事。
  雨城,一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年轻的中学教师马晓斌毅然放弃了家乡的一切,追随到雨城苦苦寻找在这里上大学、曾与自己相恋过的女中学生林姗。雨城,多年来在马晓斌的头脑里俨然已成了林姗的代名词,象征着爱情、希望与未来。然而,当他最终好不容易找到林姗时,却发现了她已不可能再和他在一起。没有了退路的马晓斌,不得不接受严酷的现实,在这个陌生的大城市里挣扎生存,做很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渐渐地,在这个纸醉金迷、物质高于一切的繁华大都市,马晓斌发现自己和城里的大多数人一样,正在被挤到了城市的边缘……
  小说描绘了当前一些年轻人的精神困境,触及当代人对浪漫激情与伦理道德的态度,以及城市两极分化的社会矛盾。小说试图在浪漫诗意与严酷现实的碰撞中,探索一条心灵救赎之路。



作者简介:


  韦迪,布依族。生于黔西南,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曾在《四川青年报》、《科幻世界》杂志社、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中图读者俱乐部、民政部《公益时报》、《华人世界》杂志社、北京药学会等任职,长期从事编辑记者工作。四川省科普作家协会会员、理事。现居洛阳,从事文学创作。
  



一个人,一座城。长篇小说连载:
《空城》
393
大讲堂 发表于09-09-08 11:04 [只看该作者]2
小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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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祠大讲堂
韦迪 发表于09-09-08 11:13  [第3版 09-17 08:24↓] [只看该作者]3


 

 


 

  他拉着行李箱走出车站大门,望着午夜里烟雨空蒙的城市建筑和街道,按捺不住内心的阵阵激动:雨城,我来了!
  在他心里,雨城是一座他思念已久的城市。在多少个辗转难眠的夜里,他狂热地思念着这座遥远的南方城市。平日里,他留心一切关于这座城市的信息,每天都会关注这个城市里的天气情况,各种利好消息。他知道,雨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很少有不下雨的时候。不过,当某天天气预报显示雨城将迎来一个大好晴天,他的心情也会跟着开朗起来,就好像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人一样。倒是他自己居住的小镇和身边的生活,他却很少去注意。两年来都是这样。他梦想着有一天能踏上雨城的土地,见到自己思念的人。终于有一天,他再也忍耐不住了,解除了自己五年枯燥与争吵不休的婚姻,辞掉了自己在中学教书的职务,不顾与家人亲友翻脸,毅然踏上了前往雨城的列车。
  而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个女孩:林姗。

  他在雨城南五环边的一家旅店里安歇下来。出租车司机告诉他,城里的旅店都很贵,越靠近城中心就越贵,近郊的旅店要便宜得多。他很想告诉出租车司机,把他带到雨城大学,但是他忍住了。还是先安顿下来吧!再说,此时午夜的雨城,大多数人都已入睡,还有谁会像他这样在这细雨蒙蒙的凄凉午夜心潮澎湃、两眼放光呢。而且,按照出租车司机的说法,夜里的雨城,是很少有人的。白天,人们会像潮水一般从郊区涌到雨城里去上班,到了晚上,人们又像潮水一般退去。因此,夜里的雨城,就成了一座空城。
  他很奇怪地问了一句:“为什么人们都喜欢住在郊区,不住在城里面呢?每天来回路上要耽搁很长的时间啊!”
  出租车司机瞥了他一眼:“谁不想住城里面啊?住得起吗!”然后又颇为伤感地说:“早先雨城还小的时候,人们都是住在城里面的;后来随着这座城市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繁华,多数人就只好住到郊区的廉价房里去了。”
  五环边的旅店果然不是很贵,花三十元就可以得到地下室的一个单间,还有电视可看。服务员把他带到了一间潮湿的地下室,该房间刚好能容纳一张床和一张桌椅。服务员临走前还关照似的告诉他,旅店还有“特殊服务”。他知道“特殊服务”指的是什么。在来旅店的路上,出租车司机就已经告诉过他了。不光是在旅店里,还有旅店附近的很多发廊、泡脚店,这样的“特殊服务”就太多了。出租车司机无不得意地告诉他,在雨城,只要你有钱,你可以得到所有你想要的东西。
  他躺在床上,一点睡意都没有。潮湿的床单和棉被散发出一股霉腐的气味。尽管如此,他的内心里却充满了喜悦,充满了希望。他想到了安迪.杜佛尼,一个被判处两个无期徒刑的美国某银行副总裁,后来爬过监狱地下500码的污水道,终于获得了自由与希望。他也摆脱了自己身上的一切枷锁,摆脱了婚姻与传统道德的束缚,来到雨城。
  然而,他会得到他所想要的幸福吗?
  他靠在床头上,满脑里都是林姗的影子。仓央嘉措的诗《那一世》就又涌上他的心头了:

    那一天
    闭目在经殿的香雾中
    蓦然听见
    你诵经的真言
    
    那一月
    我转动所有的经筒
    不为超度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我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觐见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
    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呀
    不为修来世
    只为在途中与你相见

  仓央嘉措是清朝时期的六世达赖喇嘛,所写的情诗却让人深为震撼。早在上大学时,他就深为仓央嘉措的诗所迷倒了。他觉得,不是每一个尘缘未尽者都能写出诗歌来,能写好诗的就更少了。而身在空门的诗人仓央嘉措的影响力,却远远超过了有着宗教领袖身份的仓央嘉措,其流传下来的诗歌有70多首,多为情诗。仓央嘉措生在一个政治形势极具复杂的年代,当其15岁时被选定为五世达赖的“转世灵童”迎进布达拉宫时,已经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自然难以接受佛教严禁僧侣结婚成家、接近妇女的清规戒律,经常夜晚偷偷溜出布达拉宫去寻找俗世的快乐。白天这个布达拉深宫供万众仰慕供奉的活佛,晚上却化身为翩翩公子,游戏人间。不过,仓央嘉措最终却成了政治的牺牲品,死时年仅24岁。
  他觉得,他与林姗的相遇,就有点像仓央嘉措的诗:
  那一世/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呀/不为修来世/只为在途中与你相见……
  


 

韦迪 发表于09-09-08 11:17  [第2版 09-08 11:18↓] [只看该作者]4

麻烦版主,这是参赛作品,忘了分类了,可否帮我设置一下分类:人文小说。多谢

butterflyvv 发表于09-09-08 11:28 [只看该作者]5
被系统删除于:2009-9-8 11:31:43
大讲堂 发表于09-09-08 11:32 [只看该作者]6
回复 第4楼 的 韦迪:
已分类。
建议楼主多更新点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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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迪 发表于09-09-08 17:19 [只看该作者]7

谢谢。正在写:)

韦迪 发表于09-09-08 17:22  [第5版 09-16 17:20↓] [只看该作者]8


 
 


 

  他醒过来的时候,已是次日下午时分。旅店的地下室里一直都很黑暗,又很安静,分不清是在白天还是在夜里。他洗漱完毕,结了帐,问清了雨城大学的方位和乘车路线,就拉着行李箱走出了旅店大门。
  下午,雨城的天气奇迹般地转晴了。天空的乌云渐渐散去,久违的蓝天与太阳,显现在雨城上空。街上来往的车辆,也显得活跃起来了,轻舟一样穿梭在城市丛林中。他坐在公交车上,心情十分欢快,同时也感到忐忑不安:他能找到林姗吗?对于他的到来,她会怎样呢?她会接纳他吗?
  来到雨城大学,已近傍晚。他只知道林姗在雨城大学,却不知道她具体的住处。林姗在一年前已更换了电话号码,从那以后他就和她失去了联系。他在校园里,四下打听,居然打听到了她所在院系的学生宿舍搂。再到宿舍楼下一打听,居然也打听到了她所在的宿舍。他心中真是狂喜不已,忙托了一位女生帮他喊林姗下来。过了许久,下来的却是林姗的一位室友,告诉他,林姗一大早就出去了,没在宿舍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他就坐在不远处的台阶上等着。他看着进进出出的女生,看着她们说说笑笑,对他投来好奇或鄙夷的眼光;他看着一些年轻帅气的小伙子把一些清纯漂亮的女生送到宿舍门前,或迎接她们从宿舍里出来;他看着手表上的时间正在一点点地流逝,而西边的太阳在一点点地往下坠落。
  

  林姗是他的学生。他是林姗的中学语文老师,他教了她两年,从高二到高三。
  他与她的相遇,却是在他成为她的老师之前。那时,他刚从师范大学毕业,回到小镇里,不顾父母的反对,执意要在镇中学里教书。他的父亲是小镇镇长,按照他父母的想法,是想让他到镇政府里挂职。但他认为自己不适合官场,原因是他既摆不了官架子,也拉不下脸来溜须拍马。他见惯了父亲在官场沉浮中周围各种人的嘴脸,他很厌恶这些嘴脸。他认为,让他整天厮混在其中,有一天他也会厌恶他自己。
  到镇中学办理完手续后,离开学还有两个月时间。每天几乎无事可做的他,有一晚架不住幼时好友大莫的邀请,到镇上唯一的一家舞厅去跳舞。正是在舞厅里,他遇到了林姗。
  小镇的舞厅很简陋:一个大房间,四面摆放着很多可供休息的椅子,屋顶中间悬挂着一个五彩斑斓的球状灯,就成了舞厅。许多年轻男女在这不断晃动的五彩斑斓的灯光下,无所顾忌地翩翩起舞着。他不会跳舞,所以就一直坐在角落里看着大家跳,思绪却常常溜到了舞厅之外。这时,他注意到有一个女孩经常会有意无意地看着他,无论是她在和舞伴跳舞,还是她坐在椅子上和朋友们在一起说笑时。临近中场时,她很自然地坐到了他的身边。
  “喂,你就是那个大学生?”她冲他微微一笑,很直率地跟他搭话。
  要说在小镇里,他还算是小有名气的。这不但是因为他父亲是镇长,他还是小镇上自文化大革命以来第一个考上本科的大学生。以前他走在小镇的大街上,经常会引来人们羡慕的眼光,指指点点。在小镇人们的眼里,他成了大学生的代名词。
  “毕业了。今年刚毕业。”他说。
  “啊,在哪里工作?”她有些好奇地问。
  “回镇中学教书。”
  “哦,”她应道,神色里稍稍有点惋惜。“你怎么整个晚上都坐在这里,不去跳舞?嫌这里简陋?还是没有中意的舞伴?”
  昏暗的灯光下,他看不出她真实的年龄。说她很小,她的举止好像又很成熟世故;说她很大,她面容却又显得清秀稚嫩。她穿着一条栗红色的短裙子,上身是浅芥末色的薄上衣,胸前挂着的小挂饰和耳环上的小挂饰正好相配。在小镇里来说,这样的打扮倒是有些时尚的味道。
  “我不会跳舞。”他实话实说。
  “你一个大学生,不会跳舞?”她显得有些惊讶,“你是在开玩笑吧?”
  “真的,”他的脸有些红了,“我在这方面是很笨的。”
  她有些难以置信地笑了起来。这笑不是嘲笑,而是一种带着真诚的颇为吃惊的笑,并带有几分狡黠。“很简单的,”她站起身来,走了几个舞步,“你看,这是慢三,这是快三,这是八步,这是探戈……”
  她的舞姿非常轻盈,很美。而她率真与活泼的性格,更是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回家的路上,他问大莫是否认识这个教他跳舞的女孩,大莫说认识啊,她叫林姗,在县城中学念书,读初三。
    “读初三?”他大吃一惊,“她不像是一个初中生呀!”
    “她要是读高中,恐怕早就毕业了。”大莫说,“她一直在复读初三,想考中专,都考了好几年了,没考上。”
    那天晚上回去后,他的脑子里就满是林姗的舞步了。快三。慢三。八步。探戈。她说话时的浅然一笑。她拉着笨拙的他在舞池里舞动。他总是出错。她咯咯咯地笑,说没想到你会这么笨。
  本来对跳舞没有丝毫兴趣的他,第二天晚上又鬼使神差地和大莫来到舞厅里。一进舞厅,他的目光就四下打探,没见到林姗,心里顿时感到无限的失望。大莫邀请自己的舞伴跳舞去了,他独自坐在一个昏暗的角落里,觉得一切索然无味。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这种感觉他从未有过。
  

    那个夏天,林姗教会了他几乎所有的舞步。跳舞时,她喜欢问他大学校园里的事,眼中流露出无限的向往。后来,暑假临近结束时的一个晚上,她没有到舞厅来。她的一位朋友带给他一张纸条,上面写道:

  马晓斌哥哥:
  很高兴认识你这个大学毕业生。跟你跳舞的感觉真好,听你讲大学校园里的生活,我真是羡慕得要死。大学生活一直是我很向往的,可惜我成绩不好,连中专都考不起。现在学校马上要开学了,我要回到县城投入到忙碌的学习中了。感谢你给我的鼓励,我会好好努力的。你那么笨(学跳舞)都能考上大学,我这么聪明,我想我也会考得上的。哈哈,开个玩笑,不要生气哦!其实你很聪明的,所有的舞步你都学会了,今后要勤加练习,不可荒废哦。对了,你没有我这个舞伴,怎么练习呢?那就等我寒假回家来过年,我们再好好跳个够吧。
  再见!
                                               小妹:林姗


  然而,此后的一年里,他再也没有见到林姗。她说过那年春节要回来,但直到正月十五,也没见她出现。暑假她也没有出现。他不知道她这一年来的情况怎么样,不知她是否考起了中专,或辍学工作去了,他又不好意思找她的几个姐妹打探。他在小镇中学里教语文,渐渐也习惯了学校教条般的生活。在抱孙子心切的父母的威逼下,他和小镇上的一位姑娘结了婚,但他很快发现自己的妻子除了只对打麻将着迷、整天泡在麻将桌上外,对什么都不关心,为此引起的争吵让他们的婚姻一团糟。没多久,他也不愿回到家里自寻烦恼,于是搬到学校的教师公寓里住,落得个清静。
  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年之后,林姗竟成了他的学生。

  
  新学期刚开学时,教导主任对他说,有一个学生将转到他担任班主任的高二(2)班。而这个学生,竟是林姗。
    一年没见,林姗好像变化了不少。首先,她变得安静了,不像他刚认识她时的那样总爱嘻嘻哈哈的。其次,她看他的眼光有些躲躲闪闪,不像以前那样无所顾忌。
    开学前几天,他们一直没有机会单独说话。直到一天下午放学后,他推着自行车出了校门,发现林姗正一个人在前面慢慢走着。
    他赶了上去,跟她走在一起。
    “大学生,你觉不觉得奇怪,我会回小镇来读高中?”她好像早已算准他会赶上来跟她一起走似的。
    “叫我马老师。”他纠正她说。
    “你以前可是我的学生哦。”她微微一笑。这微笑里又显现出了以前他所熟悉的几分狡黠。真是挑衅味十足。
    他知道,她是指以前他跟她学跳舞的事。的确,她也算是他的老师了。“当然,”他说,“不过在别的学生面前,你可得叫我老师。”
    “现在没有别的同学。”
    “好吧……”他不得不妥协了。“那你说吧,你怎么肯读高中了?”
    “这几年要不是我爸妈老是逼我考中专,我早就读高中了。今年他们终于被我说服,答应让我读高中。”
    “那怎么不在城里读,跑回镇里这种普通中学来干什么?”
    “我想让你帮帮我,让我以后能考上大学。我相信你会帮助我的。”
    “这么自信?”
    “那当然。我的眼光不会错。”
  他了解到,她这些年没考上中专,主要是文科成绩拖了后腿。她说,她想让他帮她补一补语文,尤其是作文。
  “没问题。哪个周末有时间,你来找我,我好好帮你补补。”他说。

大讲堂 发表于09-09-08 17:41 [只看该作者]9

本小说已通过审核,期待您的佳作。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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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迪 发表于09-09-08 20:53 [只看该作者]10

谢谢

韦迪 发表于09-09-09 09:37  [第4版 09-10 08:54↓] [只看该作者]11


 

 

     他还清楚地记得,一次语文课课间休息时,林姗假装问了他一个问题,然后悄声地问:“这个周六你有时间吗?能不能给我辅导一下作文?”
    他愣了一下,说,好吧,周六上午到学校来找我吧。教室上自习的人很多,你就直接到教师宿舍里来好了。
    周六上午十点多钟,他正在收拾屋子,林姗来了。她的穿着与平时不太一样: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薄衬衫,外面再套一条蓝色的牛仔背带裙,细长的腿上穿着白色长袜子,脚上穿一双白底蓝网鞋。线条、颜色干净清爽。很显然是经过一番精心打扮的。
    进得屋来,她脸上微微笑着,两手抱着语文课本站在那里,环顾他的房间,似乎有些局促不安。   
    他说,房间很乱,满屋子的书,不要介意。然后问她:喝点什么?
    “有可乐吗?”她说,“给我来一杯可乐吧。”   
    一连两个小时,他给她讲解几种文体的写法,如何开头,如何选材,如何过渡,如何结尾。她听得好像云里雾里。他就说,这样讲太抽象了,好吧,把这些该死的理论丢掉,也许他们应该出去走走,到什么地方去开心一下,这样感受会更深些。
    小镇郊区的龙潭水库是个很好的去处。他们来到龙潭水库,有人在兜售风筝和钓鱼的工具。他买了一个风筝,这是一只五彩的大鸟。他教她怎么让风筝起飞,怎么让它保持上升。起初她总是不得要领,风筝不是飞不起来,就是飞起来后东摇西晃的,惹得她又叫又跳。后来有一次她成功了,风筝稳稳当当地升起,直到放完了手中所有的线。她兴奋得满脸通红,浑身透出一种诱人的气息。他们躺在草地上,看着蓝天,看着白云,看着天空中或大或小或高或低的风筝,她手里不断牵扯着线,以使风筝在天上保持平衡。
    她看到水库里有一些人正在划船,就建议说,咱们也去划船吧。
    于是他租了一条小铁皮船。刚开始两人划船的节奏和力量不一致,船总是在岸边打转。有时候船身倾斜,似乎就要翻了,她也不怕,还兴奋地尖叫。后来调整好船的平衡后,她的胆子更大了,甚至要求划船从水库瀑布的后面经过。要知道瀑布跌落的地方水流很急,如果掌握不好船的行进,有可能让从天而降的水柱浇透全身,打翻船只,或者将船碰在岸边巨大的岩壁上。但她高昂的情绪感染了他,他决定冒一冒这个险。他们高喊口号,齐心划桨,周围不少船上的人们的目光就被他们吸引住了,都在看着他们的船只努力划向瀑布,同时不禁为他们喝起彩来。
    他们小心翼翼地靠近瀑布,水库底下汹涌的急流使船身不断摇晃。水声轰鸣,震耳欲聋。他们的说话声彼此都快听不见了。扑面而来的水雾也将他们的衣服打湿了。
    他大声对她说:不行,太危险了,快退回去!
    她脸上挂满水珠,却哈哈大笑,大叫:冲啊!冲啊!
  他可不敢这么冒险。万一有什么不测,他这个当老师的可要负全部责任。他大声命令她,一齐向后划,可她却像疯了似的,拼命向前划。天哪,这真是个不要命的小美人儿。
  最终他们顺利地从瀑布后面穿过。他们互击了一下掌,表示庆贺。她得意地说:“看吧,我说过,坚持就是胜利嘛!”
  这件事,倒让他对她开始刮目相看起来。
    回去的路上,他给她布置了一个作业,把这次的游玩记述下来。他说,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最重要的是要把当时的那种气氛和感觉表述出来。
    凭心而论,他敢说她的作文是班上那次所有交上来的作文中最为出色的一篇。文章写得非常流畅,言之有物,情真意切,让阅者也不禁激情澎湃。在课上,他毫不吝啬地表扬了她的进步。只是由于种种原因,他没有在班上朗诵她的作文,因为文章记叙的是他和她去游玩的事,他不想把这件事公之于众。这是属于他们两人之间的秘密。
    后来从她交上来的周记中,他渐渐知道了她家庭里的一些事。
    她父母的感情很不好。经常为了一些小事吵架。她渴望得到父母的爱。但是父亲整天在外面忙着赚钱,很少有时间管她;母亲好赌,尤其喜欢打麻将,平时总爱叫人到家里来打麻将,经常一打就是通宵。她心里恨透了父母,为了报复父母,她经常晚上溜到舞厅、台球室里鬼混,抽烟,喝酒,结交一些社会上的小青年。她的学习成绩不好,很大程度都是与此有关。
    他感觉这些周记,就是专门写给他看一样,让他洞悉了一位少女的心扉。
    

    林姗读高二下学期时,有一个晚上,天上正下着瓢泼大雨,她哭着来到他的教师宿舍里,问他有没有白酒。
    他说,你怎么了?
    她突然扑在了他的怀里,抽泣着说,她的父母离婚了。她不想再读书了,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他拥着她,感觉到她起伏的胸膛,以及一对饱满撞人的小乳房。他安慰她说,别难过,也别乱瞎想,无论如何,书应该读下去。就算没有钱,他也会资助她读下去。
  这句话更是让她嚎啕大哭起来。她一边哭一边动情地说,她爱他,尽管这很荒唐,但是她爱他。
    他很想对她说,他也爱她,并且从一开始他就被她深深地吸引住了。但他控制住自己了。他说,林姗,这怎么可能,我是你的老师啊,我比你大近10岁啊。
  林姗抬起泪眼,紧盯着他的眼睛,说,我不管,我只是爱你,我只是疯狂地爱你,我才不管你是不是我的老师呢,我才不管你是不是比我大10岁呢。
  他浑身火烧火燎地,终于忍不住吻了她。他觉得他此刻不再是她的老师了,而她也不再是他的学生了。他心里想,什么伦理道德,都滚一边去吧,他顾不上那么多了。
    窗外的雨越来越大,隐隐传来隆隆的雷声。
    他和她相拥而眠。


  在他的影响下,她渐渐喜欢上文学了。他经常给她朗诵诗歌,朗诵文学经典名著。他全身心地辅导她的功课,使得她的各科成绩都发生了突飞猛进的进步。一年以后,她如愿以尝地考上了大学,被雨城大学中文系录取。
    刚上大学的时候,她的来信很频繁,告诉他军训的劳累啦,雨城有多繁华啦,交通有多拥挤啦,那里几乎每天都要下雨啦,等等。她差不多每周都要来一封信。每收到她的来信,他都感到很高兴,衷心为她在大学里取得的每一点进步感到欣慰。后来,她说学习压力很大,英语跟不上,于是改成一个月一封信。再后来,久久都没有收到她的来信。他给她的宿舍打电话,也总找不到她。大一的暑假,她也没有回家,说是要勤工俭学,挣点学费。
    他开始觉得有些不太对劲。
    “发生了什么事啦!”他想。
  有一次他给她的宿舍里打电话,好不容易找到她了。他在电话里语气激烈,责问她为什么不跟他联系。她被激怒了,冷冷地说,你不觉得我们的感情很荒唐吗?你差不多比我大一辈,我们是不会有什么未来的。
  “结束吧,最好的办法,就是尽早结束这一切。”她说。
  他几乎要崩溃了。他已经陷得太深,怎能轻易就退出这场旋涡?他更加疯狂地思念她。他觉得,失去了她,他的生活不可能再有什么意义。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时,关于他与她的流言蜚语,已在小镇里越吹越盛了。他的妻子哭闹着要和他离婚,而他早就对这段婚姻感到极度厌倦,于是就去办理了离婚手续。家人和亲友对他都极不理解,他也懒得去理他们。渐渐地,他课也懒得去上了。教务处主任警告他说,如果他再不把心思放在授课上,将有可能会把他辞掉。
    他干脆就写了一份辞职报告,交到教务处,成全了他们的心愿。
    他收拾行李,卖掉了一些他认为没用的东西,轻装上阵。他要去雨城,无论如何,他要见林姗一面。
  他家里的人都认为他发疯了。他的父母更是怒不可遏,发誓与他断绝关系。
  这件事在小镇成了一个笑柄。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脑壳有病。他们认为,老师与学生谈恋爱,简直就是学校的一个奇耻大辱。
  一些学生家长忿忿不平地说:老师勾引自己的学生,真不要脸哪!真是下贱哪!呸!呸呸!呸呸呸!
  
  

  

遥夜 发表于09-09-09 15:26 [只看该作者]12

小韦,你真牛,有一大作诞生了,想不到你也在西祠啊

    不管身在何地,
    不管心处何境
    都不要放弃自己的理想
    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
韦迪 发表于09-09-09 16:27  [第2版 09-09 16:32↓] [只看该作者]13

遥夜是哪位朋友啊?我好久没有回西祠了

韦迪 发表于09-09-10 08:35  [第4版 09-10 08:45↓] [只看该作者]14


 

  


    他坐在雨城大学女生宿舍搂门前不远处的台阶上等林姗,从傍晚一直等到天黑,不少进出的女生看着他窃窃私语,投来诧异的目光。
  约莫晚上十点钟的时候,一辆黑色轿车开过来,停在了女生宿舍搂门口前。一个穿着考究的小伙子和一位穿着白色连衣裙、模样很像林姗的女孩走下车来,在宿舍楼门口亲昵地说着什么,然后小伙子钻进车里,开车走了。
  女孩目送车子走远,转身向宿舍大门走去。
    他努力地想看清女孩的面庞,但是光线太暗,距离又远,没法看清。从动作和身材上看,他认为应该是林姗。
    他的热血突然往上涌,不禁大叫了一声:林姗!
  女孩已经走到门口了,闻声一怔。
  她转过身来,说,谁呀?
  他热泪盈眶,浑身颤栗,抓起行李箱疯了似的朝她奔过去,边走边大喊:林姗,林姗!
  她等他走近,借着路灯看清了他的面貌。她惊讶地说了一声:“咦,是你呀,马老师!”


     校园里有一家小餐馆还在营业。她为他点了两个菜,一盘回锅肉,一盘干煸四季豆,这两个菜都是他最喜欢吃的。此外,她还给他要了一瓶啤酒。
  她努力避开与他的眼光接触,显得有些局促不安。但平心而论,她比以前出落得更漂亮了,或者说,她比以前更成熟更妩媚了。
  他干了一杯啤酒。心头有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
  倒是她先开口了:“你来雨城做什么?出差吗,还是,旅游?”
  “来看你,”他直言不讳。
  “来看我?做什么?”她心虚地笑了一下,神色掩饰不住有些惊慌。她挤了挤鼻子,说:“我,有什么好看的?”
  他拿着啤酒瓶,想给她也倒一杯酒。“不好意思,我早已不喝酒了。”她说。他笑了笑,“哦,真是个好孩子。你以前不是常常很喜欢喝酒的吗?无论是喝啤酒,还是喝白酒,我都不是你的对手。你记不记得,有一天晚上你喝得酩酊大醉的,来到……”
  “以前的事,我都忘了,还提它做什么?”她打断他说。
  他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非常的陌生,好像从未认识过一样。眼前这个女孩,真的是林姗吗?她真是那个让他日思夜想的林姗吗?
    窗外不知什么时候又下起了雨。烟雨空蒙的雨城的夜,显得那么的悠远深邃。
  他感到此时他和林姗的距离,不只是眼前的这一桌的距离,而好像是隔着无数个光年一样,显得那么的遥远而陌生。
  “你知不知道,我今天在你们宿舍搂门口等了你整整一天。”他说。
  他很小心地试图挽回他们之间的距离。他知道她一大早就出去了,所以故意把等她的时间夸大了很多,让她知道他对她是多么的在乎。
  “是吗,”她说,“这段时间我每天都是早出晚归的,非常忙,我们在话剧院排演一个话剧。最忙的时候,常常都不回宿舍了。今晚要不是我想回来换身衣服,我们可能都见不到。”
  好吧,言下之意已经说得很明了:今晚要不是她凑巧回来,他就算等了一天也是白搭。可见她并不想挽回他们之间的距离。相反,她还有意拉开他们之间的距离,想让他躲得更远一点,最好是不要来烦扰她。
  “那个小伙子,是谁?”他说。
  “哪个小伙子?”她装着没有反应过来。
  “今晚开车送你回来的那个,”他说,“你们的关系好像不一般哪。”
  她笑了笑。“一个普通的朋友而已。”
  “他家里好像很有钱啊。”
  “嗯。他爸是雨城的一个大富翁,管理着雨城的几家大公司。别看他年纪那么小,他已经是一家公司的总裁了。我们排练的话剧,就是他资助的。”
  “真是年轻有为,前途无量哪。”他说。
  

  他们从校园餐馆里出来时,已临近午夜了。
  “你打算在雨城玩几天?”她问,“你知道,我们的话剧排练时间很紧,下个月马上要公开演出,这几天我可能都不能陪你了。”
  “我辞掉了镇中学的职务了,打算在雨城找个工作,”他不想对她隐瞒什么。既然已经来了,那就把想说的话都摊开说了吧。“我想跟你在一起。”
   “啊,这……怎么可能?”她情绪有些激动起来,“我不是早就跟你说了吗?我们的感情太荒唐了,我们是不可能有什么未来的,我们早就已经结束了。你,你怎么那么不开窍呢……”
    他也有些激动地说:“林姗,为了你,我放弃了工作,我放弃了所有的一切来找你,难道你就这样赶我走?”
    她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沉默了许久,才叹口气,说:“马晓斌老师,你冷静点,别那么冲动好不好。我们以前都不够理智,那就算了,别让这样的错误继续下去了,现实一点,好不好?你年纪也不小了,你家里还有老婆呢,你来找我,你老婆怎么办?你别再来纠缠我了,好吗?我求求你了,马晓斌老师,我求求你了。”
  他不敢相信这就是林姗,不敢相信这就是她亲口对他说的话。
  她以前跟他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她是从不肯叫他马老师的。现在她口口声声地叫他马老师,可见在她心里,他们之间也只剩下一点可怜的师生情谊了。
  她变了。他心里说。她彻底变了。她再也不是那个直率活泼、敢作敢为的林姗啦。她再也不是那个教他各种舞步、眼神中对他流露出无限崇拜的那个林姗啦。她再也不是那个在雨夜里哭着投入他的怀抱、对家庭变故无所适从、想要依托他的庇护、哭喊着爱他疼他的那个林姗啦。她再也不是那个高考前夕两人同甘共苦、为提高学习成绩而熬过多少个不眠之夜的林姗啦。
  这让他终于感到彻底的心寒了。
  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他说,好吧,好吧。
  他说:“我再也不会纠缠你了,永远也不会了。”
    他失魂落魄地拉着行李箱,向校门口走去,向灯红酒绿霓虹闪烁的都市街头走去。
    她在背后突然哭喊着说:“马老师,你要去哪里呀?”
    她扑上去,从背后抱住他说:“马老师,我带你去找旅店,帮你买返回家的火车票,好不好?”
    他推开了她,继续蹒跚地向前走去。
    他感觉自己一下子苍老了十年。他要走向那里?他也不知道。他的心里在滴血。他记不起这是谁的诗句了:“就让这都市的夜色吞没了我吧,就让我掩埋在这霓虹闪烁的城市丛林里,深深长眠……”

大风吹,大风吹 发表于09-09-10 11:34 [只看该作者]15
感人的。。。
suzy2005 发表于09-09-10 20:08 [只看该作者]16

挺现实的。

人生就是装满彩色巧克力的糖果盒,充满美妙的想象!
韦迪 发表于09-09-11 11:07 [只看该作者]17


 

 

  没有了林姗,整个雨城对他来说顿时失去了意义。他在午夜的街道边麻木地走着,不知道自己要走向哪里。行李箱的轮子在寂静的夜里发出单调的巨大声响,跟他同样单调的脚步声互为应和。雨还在下,却不是很大,在街灯下可以看到天空中飘洒而下的千万条细线,如诉如泣,缠缠绵绵,淋湿了他身上仅存的一点余温。
  他又想到了安迪.杜佛尼。安迪爬过监狱地下500码污水道的肮脏与黑暗,终于迎来了一个失意囚徒最渴望得到的希望与自由。而他毅然放弃了自己已拥有的一切来到雨城,却收获了人生中最为黯淡的岁月,以及在一个完全陌生大都市里极为渺茫的未来。
  她怎么会这样?她怎么可以这样?
  算了,再责怪她又有什么意义呢?他心里说,难道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吗?大莫早就提醒过他:别沾惹这个女孩。那是在他跟林姗刚在舞厅里认识,跟她打得火热的时候,大莫就这样警告过他了。“别沾惹这个女孩,会很麻烦的。”大莫说。他不听。那时他已经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了。“那一世/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呀/不为修来世/只为在途中与你相见……”他脑子里只有类似的诗句,像着魔了似的。林姗从县城中学转到镇中学来了以后,大莫觉得不对劲,又再一次警告了他,让他少跟她接触。他哪里肯听。尤其是当他知道她家庭里的情况,以及她经常跟社会上很多不三不四的小青年来往,更是想要把她从生活的漩涡中解救出来。
  是的,他想要拯救她。他浑身充满了一种使命感。
  他还记得,林姗的前男朋友带着一帮打手,气势汹汹地来到舞厅里威胁他的情景。林姗告诉过他,她有一个男朋友,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不过她刚和这个男朋友分手了。她担心她的这个前男友会带给他麻烦。他淡然一笑,无所畏惧。他的确是无所畏惧。高二寒假的一个晚上,他和她在舞厅里跳舞时(他们已经尽量很少去舞厅了,而且去了也尽量装作不认识,以免带来闲话。小镇里的闲话是很厉害的),她的前男友带着一帮兄弟闯了进来。那小伙子身材很高,穿着黑色皮夹克,像个小白脸,头发却很直硬,中间还染了一撮棕红色。他们冲开正在跳舞的很多男女,径直来到他的跟前。
  “你就是那个大学生?”小伙子对他说,但却不看着他,而是煞有其事地对着舞池四周一些认识的人点头招呼。一边说话,还一边嚼着口香糖,一看就是个惹是生非的家伙。舞池里的很多人都畏惧地避开了。“林姗跟我说,她喜欢上别人了,然后就把我给抛弃了。听说那个人是个大学毕业生。”
  “你想怎么样?”他把林姗护在身后,无所畏惧地说。
  “不想怎么样。我没见过大学生,见识低嘛,没什么文化,所以一直很想来看看,是不是大学生都长得有三头六臂,要不我的马子怎么会抛弃我跟他走呢。同时我又想告诉他,像林姗这样的女孩子,我太多了,随时都有好几个。”小伙子从黑皮夹克口袋里掏出一片新的口香糖,把口里嚼的吐在地上,把新的口香糖塞进嘴里,“女孩子嘛,就像口香糖一样,嚼久了就没味道了,就会腻的,腻了当然就要换块新的啰。就是这么简单。”
  “请你不要侮辱林姗!”
  “侮辱?我怎么敢侮辱她呢,我只是说出了一个实事。”小伙子轻蔑地说,“你以为她是仙女?你把她当成宝贝?那是你还不知道她的过去!她过去就是一个烂人,抽烟喝酒,打架斗殴,赌钱吸毒,她什么坏事没有做过?她赌钱赌输了,被人当成狗一样的打!要不是我好心救了她,她早就被人打死了……”
  “够了!”他怒吼道。“你到底想怎么样?”
  林姗忍不住哇地一声哭了。“大辉,你不是人!”她暴怒地想要冲上前想要撕抓那小伙子,被他用手挡开了。
  “哼!”小伙子不在乎地仰着头,斜着眼睛看着他,“我想怎么样?我不想怎么样,我只是好心来告诉你,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对了,你还是她的老师吧?哎唷,这可不得了,老师和学生搞在一起,泡自己的学生,这个新闻可不得了啊!你就不怕这件事张扬出去以后,会败坏学校的名声,会败坏你大学生的名声?为她这样的一个女孩,值得吗?”
  “值不值,是我的事,”他义正辞严地说,“我告诉你,她离开你是对的。对于每一个失足的学生,老师都有权利和义务把他们解救出来,离开你们这些社会败类,带他们走上正轨!我不怕你们瞎说!”
  “哎唷,好一个伟大的老师!好一个伟大的人类灵魂工程师!我真是崇拜得不得了啊!”小伙子哈哈大笑起来,他身后的几个长头发小青年也跟着笑了起来。他们一个个都是穿着黑皮夹克,胸膛和手臂上都绣着纹身,耳朵、鼻子上都打得有耳钉和鼻钉。“你也来解救解救我们这些社会上失足的年轻人啊!我们也想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哪!对于失足的学生,你应该一视同仁的,马老师!”
  “你说完没有?说完了请你们走开!”
  “别不耐烦呀,马老师,对学生要有耐心嘛!我说完了要说的话,自然会走。”小伙子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今天其实是好心的来告诉你,别对她这样的女孩子太认真,像她这样见异思迁的人,今天她这样对我,明天她遇到了更好的,她同样也会抛弃你的,大学生!”
  “谢谢你的好心!我的事,不用你操心!”他平静地说。
  “好啊,那咱们走着瞧?”小伙子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转身和其他几位小青年大摇大摆地朝门口走去。“再见了,马老师,祝你好运!”
  过了一会儿,他和她也走出了舞厅。
  “对不起啊,让你跟这些社会渣子牵扯在了一起。”林姗抱歉地说。“现在你也知道了,我以前就是他所说的这样一个烂人,你不会不理我了吧?”
  “傻丫头,怎么会呢。”他怜爱地说,“每个人都有做错事的时候嘛。你离开那些人,你做得很对。”
  他那时的确在为林姗的转变而感到高兴。老实说,他并不在乎她过去做了些什么,最主要的是她肯改正,肯向好的方面发展。一个人,最怕的是他放弃自己,那样他就彻底没救了。
  他拯救了林姗,把她从一个失足少女,脱胎换骨,转变为一个本科大学生。她在雨城念大学,开阔了视野,认识了更多的人,前程似锦。可是,现在他自己却成了世界的弃儿,小镇他是回不去了,雨城又是如此陌生的一个繁华大都市,无亲无故,谁来拯救他呢?
  他并没有怪林姗。也许她就是如此一个趋利避害的人,这是人的本性之一,谁不希望自己变得更好呢?!从她的角度来说,她就是另一个安迪.杜佛尼,她爬过了自己人生当中最黑暗的500码,终于迎来自己的希望与幸福,羽化成蝶,自由飞翔。


 

白马夼 发表于09-09-11 22:57 [只看该作者]18
读了,不错.
我是一只小小鸟
韦迪 发表于09-09-12 12:49  [第2版 09-12 13:07↓] [只看该作者]19


 



  他在雨城的卫星E城租了一间屋子,月租七百。雨城共有六个卫星城,分布在雨城的五环外,从东边开始按顺时针方向依次为A、B、C、D、E、F城。卫星E城在北五环外,是所谓的大学城,几所著名的高校都在这里。他喜欢住在高校附近,觉得环境相对安静,居住的人员不是太乱太杂,多少还沾点人文气息。他租的那间屋子,是两居中的一居,另一间屋子是一对年轻夫妇租住,还带着一个大约三岁的孩子,一家三口就挤在那间屋里。这两居有公共的客厅、厨房、卫生间,两家共用。
  房东是个胖老头,看起来有些圆滑势利,像个老财迷。这老头原不过是高校食堂里蒸馒头的一个师傅,在雨城房价开始暴涨的时候,买了套房子,一转手,就赚了几倍的利润。后来他买了几套廉价的二手房,隔成无数个小间,专门租给学生或上班族住,月入数万。靠着租金,房东一家几口人每天都生活得很滋润,顿顿有酒有肉,歌舞升平,全靠那些不断涌进雨城的外来人供养着。
  他经常看到房东胖老头和他的两个胖儿子,悠闲地坐在小区里楼门前的凉亭里,一瓶二锅头,一碟花生米,一碟毛豆,一盘猪肘子,一侃就是一整天。据说胖老头的两个儿子都下岗了,但下不下岗跟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已经坐吃无忧了。
  但他每天还得为着找工作而发愁。他想应聘中学教师,然而跑了无数个招聘会,每个招聘会都是人满为患,前来应聘教师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虽说很多都是应届大学毕业生,没有从业经验,在这一点上他占有优势,然而聘用单位都是优先聘用那些拥有雨城正式编号的人,这又让他屡屡与很多机会失之交臂。开始他不懂得什么叫雨城的正式编号,后来他才知道,正式编号就相当于户籍一类的东西,有了雨城的正式编号,你才能算是真正的雨城人。但是这个东西极不容易得到,尤其是对于大多数刚来到雨城的外来人来说,正式编号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可望而不可及。
  “雨城最初是在一片荒野中建立起来的。”房东胖老头告诉他。“最早建立雨城的那批人,每个人都获得了正式编号。”
  雨城还未建立的时候,这片土地上到处都是烂泥塘。但由于地处边境,私下里的外贸来往倒是很热闹。一些商人在烂泥塘边的野地上,搭起帐篷,跟境外商人做起了生意。之后的某一天,一位很有远见卓识的国家领导人,把目光停留在了这块辽阔无边的荒地上。他看到了这块土地的巨大发展潜力。那年春天以后,雨城的建设就像雨后的春笋一般,蓬勃发展起来了。最终,雨城成了一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
  “没有正式编号,你在雨城的日子就会很难过。”房东胖老头说,“没有福利,没有保障,孩子上不了好的学校,失业了也没有人管你。”
  “那如何才能得到雨城的正式编号呢?”他问。
  “当然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花钱买了。扔上个十多万,就能马上搞到一个雨城正式编号,这没有任何问题。没有钱,也没关系,如果你在雨城有做高官的亲戚,能说得上话的,找他帮帮忙,正式编号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如果没有钱,也没有官方的关系,那就慢慢熬啰,熬个十年二十年,就像我一样,最后不也熬到了一个正式编号?”
  他身上当然没有那么多钱。不要说十多万,就是一万都拿不出来。镇中学教师的工资很低,工作五年下来,没攒多少钱,离婚时存款又分了一半给前妻。怀揣着几千元钱,他就这样来了雨城,如果连续三个月找不到工作,他就只好睡马路上去了。
  他倒是有个亲戚在雨城,据说在雨城还当个不小的官,但他家跟这个亲戚多年前已失去了联系,这么多年没有来往,就算找到了这个亲戚,人家愿不愿意帮忙还是个问题。就算人家肯帮忙,他也拉不下脸来开这个口。他不是那样的人。
  他每天都奔波于几个招聘场所之间。每跑一次,信心就泄掉一点。两个星期下来,他连去招聘会的兴趣都没有了。
  开始他去应聘中学教师,他有工作经验,但人家却不要他,因为他仅仅是个本科大学文凭,又没有雨城的正式编号。那么多拥有雨城正式编号、又有多年教学经验、拥有着硕士博士文凭的应聘者都没能解决工作问题,聘用单位更不会考虑到他了。后来他去应聘一些不需要正式编号的职位,比如广告公司的文案策划,人家却嫌他没有工作经验。要不就是——他年龄太大了:他已经快三十岁啦。好几家的广告公司经理对他说,做广告文案,一定要朝气蓬勃,年轻,敢想,最好是二十岁刚出头的小伙子,才能充满无限的创意。“对于做广告策划来说,你已经老了,不适合从事这个工作。更何况,你没有一点广告从业经验。”广告公司经理直言不讳地告诉他。
  “我可以学呀!”他说,“我的学习能力很强,无论学什么,都很快的。”
  “学?这个社会还有时间让你慢慢去学吗?你睁开眼睛看看,这是个什么时代,外面有多少人争破头想要挤进来,都想得到一个职位,谁还有时间等你慢慢去学?”
  此言不假。在这个风起云涌、潮起潮落、快速发展的时代,他已经到了将要被淘汰的边缘。
  他老了,在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他才三十岁,就已经老去。
  他突然怀念起小镇的生活来。小镇上的日子,永远都是那么不紧不慢,水一样缓缓流过,那么宁静,那么从容不迫。而怀抱着教案和教鞭,漫不经心地徜徉在校园里,阳光永远都是那么的灿烂,那么的温暖,那样的日子,是多么的让人怀念啊!
  可惜,他已不能回头。
  
  

Invanr 发表于09-09-13 15:38 [只看该作者]20

呵呵,继续啊
Amin hairyn eh oron
小破孩大 发表于09-09-13 17:14 [只看该作者]21
加油,我看好你哟!
韦迪 发表于09-09-13 19:18 [只看该作者]22
以下是引用 第18楼 白马夼 的话:
读了,不错. ...
谢谢支持
韦迪 发表于09-09-13 19:18 [只看该作者]23
以下是引用 第20楼 Invanr 的话:
呵呵,继续啊 ...
多谢
韦迪 发表于09-09-13 19:19 [只看该作者]24
以下是引用 第21楼 小破孩大 的话:
加油,我看好你哟!...
韦迪 发表于09-09-13 19:26  [第6版 09-16 17:19↓] [只看该作者]25



  清晨,他站在雨城一条主干道的天桥上,看着城外的各种车辆潮水一般的涌向城内,景象蔚为壮观。黎明前还是一座空荡荡的城市的大小街道,很快就被各种车辆塞满了,喇叭声咽。到了晚上,这些车辆又会潮水般地退去,还给雨城本来的清静。
  他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大不了买把吉他,到地下通道里去弹唱讨点生活费。他在上大学的时候,参加校园吉他弹唱比赛还获得过奖。曾经有人还怂恿他组建一支乐队,因为他歌唱得还不赖,且能写词作曲。不过,那时他的兴趣不在这里,他的兴趣在诗歌上面。那时的他,疯狂地读诗、写诗,充满着梦想。他渴望自己能像一位他喜爱的诗人所描述的那样,在主宰歌咏与幸福的神灵的指引下,去获得自己想要的未来:
   
  古老传说中某一峰有一面神喻的山岩
  我背上我最喜爱的两本诗集前去瞻仰
  去获得宁静与启悟
  传说得到点化的人能听见天空深处海螺的鸣响
  那是整个世界的先声,是关于
  过去、现在与未来的辉煌的箴言
  ……

   
  他曾渴望像这位若尔盖草原上的诗人一样,在自己幻想的国度里,帝王一般、巫师一般穿过草原,穿越过许多种人、许多种天气,“僧人们紫红的袈裟在身后/旗帜般噼啪作响,迎风飘扬”。而他陶醉在这样的情景中。“风是众多的嫔妃/她们有流水的腰肢,小丘的胸脯”“我的双脚沾满露水/我的情思却去到了天上”“我匍匐在地,仔细倾听/却只听见沃土的气息四处流淌……”
  他毕业后回小镇中学教书,就是想能拥有更多的时间,写点自己想写的东西。可惜世事难以预料,人毕竟是社会中的人,不能不被周围的环境所影响。现在,他不得不为着生存而奔波了,不得不为五斗米而折腰。
  再大不了,就到餐馆里去洗碗、洗盘子吧。他隔壁的那对年轻夫妇,就是在附近的街上开了一个小吃店,他大不了到他们的小吃店里去帮忙。据房东胖老头说,他们小吃店的生意还可以,赚到了不少钱。不过,虽说他跟这对年轻夫妇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他却很少能遇到他们,因为他们每天总是天没亮就出去了,而要到晚上很晚才回来。他不清楚自己是否曾在他们的店里吃过东西,他想可能是有的,但他对他们一点印象也没有,甚至怀疑自己从来就没有看清过他们的面庞。他们晚上回来时,他多半都待在自己的房间里看书,而他们也往往是客厅的灯没开,就摸到自己的房前开门进屋睡觉。有时他们深夜回来开门时不小心把门反锁了,只好在外面砰砰地敲着门,他就有些不耐烦地出来开门。照例客厅的灯也是没有开,他只看到一男一女两个黑黑的身影不好意思地连连道歉和道谢,看不清面庞。女的背上伏着个孩子,大概是睡着了。他没想过与他们进行更多的交流,他们也没打算与他进行更多的交流。也许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吧。不过,真到了那一天,他可能会拉下脸来跟他们打交道,融为一片的。
  “人都是会变的。”他想。他伤感地想。如果他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那就让命运来主宰他吧。也许有那么一天,他会成为此前他不屑于打交道的人群中的一员。
  也许,再大不了,就从这天桥上跳下去。他笑了笑。他相信自己还不至于那么脆弱。他虽有多愁善感的一面,但从很大程度上来说,他属于那种比较乐观的人,属于那种比较自信的人。在这一点上,他更像是安迪.杜佛尼,一个精明的银行家,无论身处何种逆境,都保持一种清醒的认识和持久的乐观,而不像是一个诗人。一般而言,诗人都死得很早,有的文思枯竭,有的神经错乱给关了起来,有的成为命运和时代的牺牲品。拜伦死时三十六岁。仓央嘉措二十四岁。顾城三十七岁。海子二十五岁。
  “有一种鸟是关不住的,它的每根羽毛上都沾满了自由的光辉。”他始终坚信这一点。
  他决定鼓起勇气。他不信,偌大的一个雨城,没有他的一席之地。
  

  不久后的一天,他的乐观就给他带来了回报。一家杂志社聘用了他。这家杂志社隶属于一个图书集团公司,实力雄厚,主要刊载一些精品图书的书评。他没有做过编辑,不过他在读大学期间喜欢写一些文学评论,发表过不少文章。幸好,他带得有这些文章剪报。当他获得面试的机会,抱着一叠文章剪报忐忑不安地来到杂志主编的办公室,杂志主编只翻看了一眼那些文章剪报,就问他:
  “你什么时候能上班?”
  杂志主编是个女的,年龄约莫三十多岁,长得很漂亮,身材高挑,一头长长的乌发,说话做事干净利落,性格爽朗,似乎带有些吉普赛女人的气质。
  “只要可以,我随时都能上班。”他说。
  “好。后天会有一个笔试,不过我相信你通过笔试没有问题,我看人是很准的。我要你做的是,这两天抽时间到各大书店去跑一跑,熟悉各种类型的畅销书,尤其是财经类的和文学类的,然后挑一两本你觉得好的,写个深度评论,下周一你正式来上班的时候带过来,我看能否刊登在下一期杂志上。下周一我会带你熟悉杂志社的各个部门,让你熟悉一下编辑流程,这个很简单,相信你很快就能上手了。薪水问题,你到时自己跟财务经理去谈,我也会尽量地为你多争取。”
  他没想到自己在雨城的第一个工作就这么轻松地得到了,更没想到会遇到这么一个说话、做事直截了当的上司。这是一种跟小镇中学里的办事效率截然不同的方式方法,一切都他感到很新奇,也很舒服。
  他对这份即将到来的新职业,充满期待。
  

张立先 发表于09-09-14 09:32 [只看该作者]26

拜读大作,预祝成功!

人玍苦短 心即家园
韦迪 发表于09-09-14 13:13 [只看该作者]27
以下是引用 第26楼 张立先 的话:
拜读大作,预祝成功! ...
谢谢张兄
韦迪 发表于09-09-14 14:35  [第5版 09-15 10:07↓] [只看该作者]28


 

  
  他很快就弄清了杂志社的构成。杂志社由五个部门构成,有编辑部、财务部、广告部、发行部、办公室。人员有三十多人。仅就编辑部而言,就有十人。社长兼总编由图书集团公司的宋总担任;主编姓郭,名芙蓉,传媒大学毕业,有着多年的媒体从业经验;一名编辑部主任,姓吴,也是图书集团公司派下来的人,年龄约莫五十岁;四名编辑,除了他,还有两位女编辑,一位男编辑,都是年轻人;两名美术编辑,都是女孩子;此外,还有一位编务,也是个女孩。
  他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杂志社,人员构成也如此复杂。而这里面的关系,更是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有时一件很简单的事,办理过程也会变得烦琐而漫长。比如,他来到杂志社一个星期了,他申请的办公电脑还没批复下来。他没有电脑,几乎就没法工作,因为写稿、编辑稿件都需要在电脑上进行。没有电脑,他用手写,最后还得录入到电脑上,很麻烦,效率也很低。
  “放心吧,你的电脑没有个十天半月,申请不下来。”坐在他隔壁的男编辑阿泰说。阿泰比他年轻几岁,但做媒体这一行已经很多年了。“我刚来的时候,我的电脑也是差不多两个星期才申请下来。”
  “为什么会这样?”他说,“一台电脑不就两三千块钱的事吗?这有什么难办的?”
  “这不是多少钱的问题。你就是申请一根针,也需要这么多时间。”阿泰说,“你知道吗,你的申请报告需要多少人批复?说出来吓死你!先是编辑部主任批,然后是主编批,再次是社长批,接着是办公室批,办公室批完之后送到集团公司那边,那边就更复杂了,等到那边层层审批完了,再返回到这边的财务部,财务部拨出资金之后交到办公室,办公室人员才能去帮你把电脑买来。你想想看,如此一来,两个星期能拿到电脑,已经是最快的速度了。”
  他呆了一呆,说不出话来。
  “你知道吗?为了你这台电脑,郭主编跟社长吵闹了多少次?郭主编办事一向风风火火、雷厉风行,无论做什么事都追求高效率,可惜在这样的体制下,她也没有办法。她比你还着急呢!”
  “我以为在地方上才会这样,办事拖沓,没有效率,没想到在雨城这样的现代化大都市,也是这样。”
  “这不是办事拖沓,其实每个人都想把事情做好,每个人都很负责,只是在程序上,都得那么走。”阿泰说,“不错,雨城是一个新生的现代化大都市,表面上什么都是新的,什么都很时髦,与世界接轨,但其实她的骨子里流的依然是传统的血液。她怎么可能不一样?管理的方法还不是那一套?就拿杂志社来说,她看起来是个独立的公司,可以自行操作,但她毕竟隶属于集团公司,而集团公司又是国有单位,她怎么可能不受上面管辖?她一受上面管辖,程序上还不得那么走?少得了吗!”
  他点了点头。
  中午他和阿泰在一家小餐馆吃饭。他觉得他跟阿泰很是投缘,虽然阿泰比他年纪小几岁,但是这个小兄弟见多识广,心直口快,值得深交。
  “我怎么觉得咱们编辑部主任不爱管事啊?整天无所事事的样子,就只晓得喝茶,在电脑上打牌,很是悠闲啊。而别人都忙成啥样了,好像跟他没有关系似的。”他觉得编辑部里有很多很奇怪的现象,上班时又不方便问。
  “唉,你说老吴啊,他就是一个摆设,不具体做事的。”阿泰耸了耸肩,说。“他是集团公司上面派下来的人,人事关系都是在总公司里,所以做不做事都一样拿工资,他何必去操那份心?”
  “想不到一个小小的杂志社里,关系也是这么复杂。”
  “这里面水深着哪,慢慢你就会清楚了。”
  顿了顿,阿泰又叹口气说:“只是难为了郭主编了,社长把杂志交给她经营,什么都不管,编辑部主任又不帮她分担什么,就她一个人满腔热情地一心想把杂志搞好,整天为着杂志的经营伤脑筋,东跑西跑。一个女人家,实在是令人佩服!”
  “看得出来,郭主编很能干的,人又漂亮,做事比较有魄力!”
  “她也不容易,一个人带着个孩子在雨城打拼,车房样样都有,也算是混出点名堂出来了。”
  “她老公呢?”
  “她离了婚了。”
  两人一阵沉默。“你来雨城多久了?喜欢这个城市吗?”他问。
  “我在雨城好几年了。我在这里读的大学,毕业后先是在一家报社做记者,做了两年,尽写一些无聊的娱乐新闻,很烦,后来不想做了,半年前就到这家杂志社来了。”阿泰说,“雨城,怎么说呢,跟很多大城市一样,对于有钱人来说是天堂,对于卑微者来说却是地狱。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不喜欢。”
  他笑了笑。“那么,你成家了吗?”
  “成家?”阿泰大笑了起来,“像我这样没车没房没正式编号的人,会有女孩愿意跟我在一起吗?现在的女孩都很现实的,就说咱们编辑部里的另外两个女编辑吧,别看她们长得都一般,眼光可高得很哪,没车没房休想能把她们泡到。”
  他也跟着笑了起来。“你打算怎么办?当单身贵族?”
  “还能怎么样?只有努力奋斗呗。”阿泰看着窗外车水马龙的街道,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淡淡的哀伤。“等到有了钱,一切都好办了。”
  
  
  一个星期五上午,郭主编把他和另一个女编辑秦敏叫到了主编办公室。
  “我想让你们两个今天暂时把手上的工作放一放,到街上去做个随机的阅读习惯调查。”郭主编说,“有问题吗?”
  “没问题。”
  他和秦敏按照郭主编的要求做了份调查问卷,复印了若干分,然后走出杂志社大门,来到了大街上。
  “听说你当过中学老师?当老师不是很好吗,为什么后来不做了?”秦敏问。他们虽然在一起工作快一个月了,但在一起闲聊的机会并不多。主要是编辑部主任老吴整天闷声不响一脸阴沉地坐在那里,谁也不好意思开口聊天。下班了大家也就一哄而散,各走各路。
  秦敏个头矮小,脸庞削瘦,但也并非阿泰所说的难看。
  “当老师是很好,不过做久了就觉得腻了,想换个环境。”他没有说:我是因为跟班上的一个女中学生有染而当不成的老师。他没有说:我是因为一个女学生而放弃所有一切来的雨城。
  “这倒也是。像你这么一个有才华的人,当老师是可惜了点。”
  “我有才华?你不要取笑我了。”
  “这不是我说的,是郭主编说的。你没有来编辑部的时候,主编就一个劲地夸你了。”
  “夸我?夸我什么?”
  “说你很有才华,文章写得好。”秦敏说,“郭主编可不是随便夸人的,只要稍不满意,她就会把人骂得狗血淋头。你来快一个月了,还没见郭主编骂过你一句呢。”
  “可能是我刚来吧,还不熟悉,她不好意思责怪。”
  “哪里,我第一天来就被她骂了,差点被骂哭。不过也怪我工作上确实有个小失误,才被她骂的。她那张嘴,可从来不饶人。我和晓欣都被她骂过无数次了。”
  晓欣是另一个女编辑。有点胖,一笑起来眉毛都是弯的。
  “对了,平时周末你们怎么过?去哪里玩呀?”他问。
  “陪陪家人呀,看看电视,也没什么好玩的。”秦敏叹口气说,“要不就是被父母逼着去相亲啰。”
  “相亲?”他笑了,“现在这种社会还有相亲一事啊?我以为早就绝迹了呢。”
  “你以为这个时代就了不起啊,人人都通过自由恋爱成家呀?照样还不是通过相亲来寻找配偶。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还是这样。”
  “那么,你相到意中人没有呢?”
  “唉,甭提了,人家相上我的,我相不上人家;我相上人家的,人家又相不上我。总之,阴差阳错。”
  “可能是你的要求太高了。”
  “我要求高?有车有房有正式编号,这不过是最起码的标准,已经很低了,可是这样的男人都跑哪里去了?”
  他没有说话。他没有说:有车有房有正式编号的男人,人家凭什么看上你?这样的男人有条件,人家自然就会去选择那些更漂亮的女孩了。
  他又想起了林姗。谁说长得漂亮不是一种资本?她说不定现在就躺在那个富翁儿子的怀里,享受着他家里的荣华富贵了。
  调查快结束的时候,秦敏突然说:“明天是周末,你有时间吗?”
  “我时间多得很。怎么了?”
  “哦,明天下午在雨城图书馆有个免费的诗歌讲座,不知你有没有兴趣去听。”
  “诗歌?是我的最爱啊。”
  “那好,明天下午两点,雨城图书馆门口见。”

韦迪 发表于09-09-15 13:13  [第5版 09-15 13:47↓] [只看该作者]29



  
  星期六下午,下起了小雨。两点整,他来到图书馆大门门口,秦敏已站在那里等他了。她打着一把奶黄色的雨伞,穿着一件浅黄色的连衣裙,看起来倒也清纯靓丽、楚楚动人,跟在办公室里的她仿佛判若两人。
  “对不起,让你久等了吧。图书馆这一带我不太熟。”他觉得约会如果是让女方等,是一件很没有面子的事。
  “没有啊,你也没有迟到啊,说好是两点钟嘛。我只是在家里呆不住,想早点出来透透气而已。”她轻松地说,“你的车停在哪里了?”
  “我没有开车来,我怕路上堵车。”他撒了个谎。他一向很少撒谎,这天却鬼使神差地撒了个谎,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也许是虚荣心的驱使吧。他如果说自己没车,秦敏会不会还跟他来往呢?她是那么在意物质条件的人,不可能会为了他而改变了自己的立场。
  但是,他的内心也感到隐隐的不安:我堕落了,我学会撒谎啦。他心里说,我从此将一步步走向罪恶的深渊。
  “傻瓜,周末又不上班,怎么会堵车呢!”她笑了,“我们快进去吧,讲座要开始了。”
  讲座是在图书馆里的一间能容纳上千人的功能厅里举行的,但来的听众稀稀落落,也就两三百人,跟讲座的主题倒是很贴切:中国的诗歌哪里去了?
  主讲是一位大学的教授。他认为,当代中国的诗歌走向没落,最主要的原因,是人们都为生活所累,思想越来越没有深度,才会与诗歌远离。那么,中国的诗歌去了哪里了呢?教授提出了三个猜想,一是中国的诗歌出国了,酒香在巷外;二是中国的诗歌隐居到山林里去了;三是中国的诗歌在一些国人迷乱的心中消散了。
  在听讲座的过程中,他发现秦敏不断地打瞌睡。“你对诗歌没有兴趣,干嘛要来听这个讲座?”他问。
  “没关系,只要你有兴趣就行了。”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你怎么知道我对诗歌感兴趣?”
  “郭主编说你的诗写得好嘛,正巧我知道今天有这么一个讲座,就想你可能会感兴趣。”
  他的心里微微一暖。“谢谢你。这不是难为你了?”
  “没关系,反正周末我在家里呆着也没什么事,就当出来散散心啰。你要是真觉得过意不去,讲座结束后请我喝杯咖啡弥补一下,就行了。”
  “好啊。”他说。他本想再加一句:求之不得。但是他没有说出口。
  讲座时间大约两个小时。结束后,他们走出图书馆。“真要请我去喝咖啡吗?”她问。“当然,”他说,“请你喝杯咖啡,我还是请得起的。”她笑了笑,“你可真幽默。”接着她又说,“附近有一家星巴克,坐我的车去吧。”
  他们来到停车场,她在一辆米黄色的甲壳虫前停下。“你先等我把车倒出来,”她说,“我车技不太好。”
  这辆车像她一样:娇小,可爱。颜色也跟她的衣服相配。正是一个系列的。车内还有一种淡淡的幽香,沁人心脾。可能是某种法国香水的香味。他胡乱猜想。
  他们来到附近的一家星巴克,要了两杯咖啡,以及一些甜点心。
  “讲座如何,点评一下。”她说。
  “很不错,”他说,“说出了当代中国诗歌的低迷现状。不过有一点我不太同意,我不觉得诗歌已经远离了我们。也许从表面上看,诗歌已经不再繁荣,但她并没有远离我们,而是一直都在我们的身边。只不过,她不像过去那样停留在纸张上了,而是停留在了人们的心底。”
  “呵,听你说话就像在听诗歌朗诵一样,真美。”她眼里流露出迷醉的神色。
  从咖啡馆出来,天色已经微黑了。她开车送他到他住的楼下。“不请我上去喝杯水吗?”她有些羞涩地问。
  她的脸都有点红了。
  他迟疑了一下。“当然欢迎,”他说,“就怕你嫌我屋里简陋。”
  “怎么会呢。我还想看看你家里都有些什么书,打算跟你借一两本呢。”
  他住在三楼。他们在黑暗的楼梯间里爬到了三楼。“对不起,楼梯间里的灯泡坏了,一直都没有人来管。”他连连道歉。
  她没有说话。他打开屋门,带着她走进了客厅。她打量了一下客厅,神色有些吃惊:一张矮小的沙发破旧不堪,屋里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家俱。
  “请坐,我给你倒杯水。”他尴尬地用手在破沙发上拍打了几下,请她入座。
  “这就是你的家?”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是……我租的房子。”他不想再隐瞒她了。
  “啊,租的房子?你没有房子?”她难以置信地摇了摇头,“你在跟我开玩笑吧?阿泰说你有车有房,是真的吗?”
  “我……我才刚到雨城两个月,怎么可能有车有房呢。”他满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阿泰可能不清楚我的情况,胡乱猜测的。”
  “那刚才在图书馆的时候,我问你为什么没有开车来,你还说怕堵车!你在骗我!”她的眼里都快喷出火来了,“我平生最讨厌人家骗我了!”
  “我……”他不知该说什么好,“是我不对,你先坐一会,我给你倒杯水。”
  “不了。”她冷冷地说,“我晚上还有事,再见吧!”
  说完她转身开了门,朝黑黑的楼梯间走去。“我送你下去。”他跟在她身后,默默地来到了大楼门外。
  她一言不发地坐进车里,发动车子,一溜烟走了。
  到嘴的鸭子飞啦。他心里想。假如他真的有车有房,那么这天晚上的情景又将是另一种状况:也许她会留下来,跟他共进晚餐,在烛光下喝着红酒,笑着谈论诗歌或是人生。接下来,他们的感情将迅速发展,迎来他人生的又一个春天。
  现在,这一切都成了泡影。
  他缓缓地走回到屋里,无力地摊倒在破旧的沙发上,使得沙发上的一些尘埃飘扬起来,漫空飞舞。
  
茫然飘过 发表于09-09-16 08:19 [只看该作者]30


韦迪 发表于09-09-16 14:12  [第6版 09-16 17:18↓] [只看该作者]31


 


  
  他决定重拾起他的爱好,以打发下班之后太多空虚的时间。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他一直想写一本关于仓央嘉措的书。书名他都想好了,叫《仓央嘉措的诗意人生》。他想写的是作为诗人的仓央嘉措,而不是拥有着宗教领袖身份的仓央嘉措。他只对作为诗人的仓央嘉措感兴趣。这个身在空门的活佛,却沉溺于俗世的情爱,抛开那些复杂的政治斗争不说,相信他的个人生活里,一定是极为浪漫而充满诗意的。
  他把周末的时间都用来泡图书馆了,只要稍稍跟仓央嘉措有关的图书或资料,他都拿来翻一翻,笔记记了厚厚的几大本。而仓央嘉措生活的时代背景资料,各教派之间的关系,他也尽可能地多作了解,尽管他并不打算写这些东西,但了解这些,无疑更能感受到仓央嘉措当时所面临的复杂环境,更能理解他为何在诗歌里强烈表露出了对于美好人生和爱情的追求与向往。
  不知为什么,他对仓央嘉措的诗歌研究得越深,他就越发地思念林姗。他的境地也许跟仓央嘉措一样的尴尬,不能去爱,而爱却愈发强烈,难以自拔。就让我默默地思念她吧。他说。就像仓央嘉措的《见与不见》那样: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
  
  他在多少个难眠的夜里,深切地思念着林姗。他有多少次路过雨城大学时,真想进去找林姗,但他还是忍住了。直到后来一个叫小曼的女孩住进了他的隔壁,他才渐渐摆脱了对林姗的思念。
  他不知道隔壁的那对年轻夫妇是什么时候搬走的。有一段时间他注意到他们屋里很久没有什么动静,问了房东胖老头,才知道他们已经搬走了。然后,就是小曼住了进来。
    小曼住进来那天,他比平时下班得要晚一些。在路边一家小吃店吃过晚饭后,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他在黑黑的楼梯间里爬到三楼,在门外他发现客厅门缝漏出了灯光。他开门走进客厅,这时一个长得清秀的女孩,二十来岁的样子,从那间隔壁的屋子里出来。他们打了个照面,彼此都没有说话,她就径直下楼去了。
    他进入他的房间里,看了一会儿书。一个小时之后,还没见女孩回来,他心里突然有点不安起来。据他所知,这个居民小区并不像房东胖老头所宣扬的那样安全。尤其是他们这栋楼的楼梯间里没有灯,晚上一个人爬楼梯,总有些提心吊胆,生怕黑暗中会跳出一两个人来,用刀逼你交出身上的钱财。曾有一天夜里,当他在黑黑的楼梯间里爬到二楼时,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光,发现前面有一位老婆婆在慢吞吞地走着,把他吓得半死。他一个大男人尚且如此,更何况是一个女孩呢。
    他一边心神不定地看着书,暗自琢磨着:那女孩不会出了什么事吧?一边又自我解嘲起来:瞎操什么心呀,人家出不出事关我什么事呢!他跟那女孩仅仅只见了一面,就如此为她魂不守舍,真是可笑。
  然而嘲笑归嘲笑,随着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他更加不安起来。他故意让客厅的灯亮着,这样她回来时不至于还摸着黑开她的房门。好不容易又熬了十多分钟之后,谢天谢地,那女孩终于回来了。她手里提着不少东西,大包小包的,拎进了她的房间里。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关上他的房门,收拾了一下床,就躲进被窝里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看书了。
  嗒、嗒、嗒,有人敲门。他起来开门,那女孩正站在门外。
  他这时才看清了她的容貌:身材瘦削,面容姣好,一头黑发修剪得极短,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感觉跟某个女明星很像,他一时想不起是哪个女明星了。
  她微微笑着:“不好意思,打扰你了。你吃晚饭了吗?我买了一些方便面,要不要也给你煮一包?”
   “哦,谢谢,”他说,“我已经吃过晚饭了。”
  “我今天下午刚搬进来,今后还请多多关照。”
  “都互相照顾吧。哦,对了,有件事希望你能谅解,我晚上睡觉可能会打呼噜,如果太响,影响你休息,你就敲敲墙壁。”他说,“我叫马晓斌。你呢?”
  “苏小曼。你叫我小曼好了。”她咯咯笑了,“听房东说,你是个作家?什么时候把你的作品给我拜读拜读呀。”
    “作家?”他一愣,“别听房东瞎说,我哪里是什么作家啊,只是闲得无聊的时候就胡乱写点东西而已。”
    “你就别谦虚了。房东告诉我,说你经常会呆在房间里写文章,叫我平时注意点,别吵到你。没想到我还有机会和作家成为邻居呢。”
    他哭笑不得。房东胖老头也真是的,有点风就是雨,可能小曼或别的求租者来找房时,在他们面前把他吹嘘了一番,想借此来抬高房租吧。
    “我真不是什么作家,我在一家杂志社当编辑。”他说。
    “编辑?那也很不错啊。什么杂志?”
    “一本书评类杂志。”
    “是吗?我很喜欢读书,到时你给我介绍一些好看的书哦。”
  “没问题。”他说。
  

韦迪 发表于09-09-16 16:13 [只看该作者]32

版主在吗?请问一下,怎么没有楷体呀?

大讲堂 发表于09-09-16 16:34 [只看该作者]33
回复 第32楼 的 韦迪:
西祠默认的只有这几个字体,还是选择默认的吧,这样我也方便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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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祠大讲堂
韦迪 发表于09-09-16 17:02 [只看该作者]34
回复 第33楼 的 大讲堂:

主要是我想把其中引用的一些诗歌变成楷体,不知怎么做。我看到有的贴子里有楷体呀?请指示一下

大讲堂 发表于09-09-16 17:04 [只看该作者]35
回复 第34楼 的 韦迪:
要用代码的,若您会代码。可直接在发表的右边选择代码发贴,若有小说里内诗歌之类的,我建议选择字体加粗、添加其他颜色或设置字体为斜体等效果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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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祠大讲堂
韦迪 发表于09-09-16 17:27 [只看该作者]36
回复 第35楼 的 大讲堂:

多谢!我不会代码,就改颜色好了

白马夼 发表于09-09-16 18:03 [只看该作者]37
不错,加油写.
我是一只小小鸟
韦迪 发表于09-09-17 08:26 [只看该作者]38
以下是引用 第37楼 白马夼 的话:
不错,加油写. ...

多谢支持,你也加油~~

韦迪 发表于09-09-17 11:03  [第5版 09-17 11:20↓] [只看该作者]39



 

十一


  他感觉得到,近段时间以来郭主编与老吴之间的火药味越来越浓了。老吴不再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而是在一些会议上,诸如评刊会上频频向郭主编发难,挑杂志的毛病。郭主编有一次忍不住说:“老吴,你身为杂志社编辑部主任,杂志的每期文稿在印刷之前你都是看过的,为什么在杂志印刷之前你不立刻纠正这些毛病,而要等到杂志出版后才来当事后诸葛亮呢?杂志有问题,你也是要负责任的。”
  “你不是嫌我碍事,不让我具体负责杂志的任何事务吗?”老吴毫不示弱,针锋相对地说。“事前我管不了,事后我当个读者,挑挑毛病的权利总是有吧?”
    真是挑衅味十足。
  “你!”郭主编火冒三丈,她霍地站起身来,怒不可遏地对着沉默不语的宋总说,“你马上叫这个人从我眼前消失!否则,这个主编我也不相当了,谁有本事谁来当吧!”
  宋总则笑呵呵地说:“都给我坐下!大家都是为了杂志好,何必伤了和气!杂志有点错误是难免的,每一期杂志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不必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休。”
  “不行!”郭主编拍着桌子说,“我不想再和这个人共事,今天你得做出这个决定:有他无我,有我无他!宋总你看着办吧!”
  宋总一脸尴尬,劝郭主编要冷静冷静。
  中午在小餐馆里吃饭时,他和阿泰又聊到了这件事。
  “郭主编也忒大胆了,竟敢在会上顶撞宋总,让宋总把老吴的编辑部主任这个位置撤掉,这不是摆明了要让宋总难看吗?她就不怕宋总一气之下,把她给开了?”
  “宋总是不会开她的。”阿泰幽幽地说。
  “为什么?”
  “为什么?没有了郭主编,杂志社每年几千万的收入谁来完成?老吴行吗?再说,难道你没有看出来,宋总跟郭主编什么关系?他们老是眉来色往的,八成是有一腿。”阿泰撇了撇嘴。
  “这种事,你不要乱说!”他一惊。
  “我乱说?你别忘了我以前是干什么的,娱乐记者!捕风捉影的高手!什么小动作都难逃我的法眼!你想想看,鸡蛋没有缝,苍蝇会叮上去吗?”阿泰笑着说,“我有几次早上碰到过郭主编从宋总的车上下来,她虽然提前在离单位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下车,大概是不想让人看到他们坐同一辆车来上班,但还是被我看到了。你想想,一大早来上班,两个人坐在同一辆车上,说明了什么问题?说明昨天晚上肯定是住在一起了。”
  “也许是他们顺路呢?”
  “顺路?除了你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他们一个住南,一个住北。顺路!再说,郭主编她自己没有车吗?”
  “总之,这种没凭没据的事,你不要瞎说。上次你说我有车有房,害得别人都误会我了。”他想起了秦敏约他去听诗歌讲座的事,脸上不禁有些红了。
  “呵,是不是有了艳遇啊?”阿泰乐了起来,“编辑部的几个女孩来向我打听你,我当然要往好的方面说了。郭主编老是夸你,你那么有本事,我想有车有房是没有问题的,我哪知道你当时来雨城还不到两个月?”
  “你呀,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一天中午,他为了赶一篇稿件,没有出去吃饭。办公室里只有他和老吴两个人。老吴端了一杯茶,坐到了他身边的椅子上。“小马啊,工作别太拼命了,中午还是要吃饭的嘛!该歇的时候要歇。”
  他对老吴笑了笑:“不行啊,忙着赶一篇稿子,下午要交啊。”
  “你们年轻人哪,就是不懂得珍惜自己的身体。不过,我倒是很欣赏你的这种工作精神,做事踏实,任劳任怨,十分难得。”
  “多谢主任夸奖,我还得多向主任学习。”
  “说真的,在几个编辑之中,我是最看好你的。”老吴突然压低声音说,“我迟早会当上杂志主编的,如果我当上主编,我就让你当编辑部主任。”
  他心里一惊。抬头看了看老吴,见他不像是在开玩笑。他忽地笑了,装作不在意地说,“主任真会开玩笑,我哪里有那个资格呀,我能当个编辑就很不错了。”
  “我不是在开玩笑,”老吴站起身来,走回他的座位上,“没有一点把握我是不会乱说话的。你等着瞧吧。”

  

  一连几天,他都没有见到小曼。
    这主要是她每天都回来得很晚,她回来时他都不知睡了几觉了;而他早上必须得早起坐一个多小时的车去上班,他出门时她还没起床呢。到了周末,星期六上午,他睡了个大懒觉,起来时已快11点了。他来到洗漱间,小曼正在洗一堆衣服。
    “很勤快啊,”他说,“一大早就洗衣服。”
    “唉,平时都没有时间洗,一个星期下来脏衣服堆了一大堆。”
    “你做什么工作啊,怎么每天都回来那么晚。”
  “唉,我的工作很不稳定,接到个戏呢就有事可做,接不到戏呢每天晚上就去陪一些导演喝酒,软磨硬磨,希望能得到一个角色,哪怕是跑跑龙套也行。”她笑笑,“每晚回来那么晚,是不是吵醒你了?”
  “啊,你是演员?”
  “算是吧,我刚毕业没多久,是一家影视经纪公司的签约艺人。”
  “呵,真了不起,怪不得看你总觉得有一种明星相呢!”他说,“你大学学的影视表演专业?”
  “过奖了,”她嘻嘻一笑。女孩被人夸奖,总是很高兴的。“是啊,我是雨城大学中文系影视表演专业毕业的。”
  “雨城大学中文系?”他一惊。“那你知不知道你们系里有个女孩叫林姗?”
  “知道,”小曼做出了一种鄙夷的表情,“雨城大学中文系谁不知道林姗哪。她小我一届。怎么,你也知道她?”
  “哦,我和她是老乡,同一个小镇上的,不过也不太熟,听说她在雨城大学读书。”
  “嘿,你们这个老乡哪,不是我要挖苦你,你们这个老乡可有本事了,凭着几分姿色,一天正经事不做,总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削尖脑袋混入到社会名流的各种聚会里,去勾引那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嗬,你还别说,她这招还真灵,运气好啊,居然被雨城一个大富翁的儿子看上了,成了人家的未婚妻,这件事在雨城大学可谓轰动一时。弄得学校里的很多女孩子都想效仿她,整天做着灰姑娘的白日梦,不思学业,梦想有一天自己也能钓上一个金龟婿,那样就一辈子吃穿都不愁了。你说,这些人读大学还有什么意思?”
  他半天沉默不语。怪不得呢。怪不得林姗考上大学之后,就渐渐疏离了他,原来她心里早就有着自己的想法。说什么他们的感情很荒唐,说什么他们年龄差距太大,都统统不过是一种借口。其实是她早已打定主意,把他和所谓的大学学业作为一个跳板,以跳上更大的龙门。
  “我说错什么了吗?”小曼见他脸色苍白、浑身发颤,不解地问。
  “没有,你没说错什么。”他努力地使自己的内心平静下来,“我只是没想到,她会是这样的一个人。”
  
     

大风吹,大风吹 发表于09-09-17 20:47 [只看该作者]40
hbtbr 发表于09-09-17 21:32 [只看该作者]41

写的真不错,继续关注,

hbtbr 发表于09-09-17 21:32 [只看该作者]42

写的真不错,继续关注,

仰望90°C 发表于09-09-17 22:48 [只看该作者]43
    那一天
    闭目在经殿的香雾中
    蓦然听见
    你诵经的真言
    
    那一月
    我转动所有的经筒
    不为超度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我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觐见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
    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呀
    不为修来世
    只为在途中与你相见
这几句狠不错
在正确的时间,遇见正确的人,是一种幸福;
在正确的时间,遇见错误的人,是一种悲伤;
在错误的时间,遇见正确的人,是一种无奈;
在错误的时间,遇见错误的人,是一种折磨
韦迪 发表于09-09-18 08:30 [只看该作者]44
以下是引用 第42楼 hbtbr 的话:
写的真不错,继续关注,...

多谢:)
韦迪 发表于09-09-18 08:53 [只看该作者]45
回复 第43楼 的 仰望90°C:

这是一个几百年前的活佛写的情诗,身为一个空门里的人,居然能写出如此超凡脱俗的情诗,堪称奇迹!

石头莲 发表于09-09-18 09:24 [只看该作者]46
坐下来慢慢品味~
世界上最動聽的不是“我愛你”,而是“在一起”,一起面對,一起分享
牙疼的猫 发表于09-09-18 09:48 [只看该作者]47
期待后续,楼主加油
婚期:2009年10月X日
婚纱照:。。。
婚纱:待定
酒店:待定
婚庆:待定
司仪:待定
跟妆:待定
跟拍摄像:待定
结婚首饰:待定
婚房装修:待定
蜜 月 游:待定
※结婚一族※
韦迪 发表于09-09-18 10:29 [只看该作者]48


     

十二



    小曼有一个很让他欣赏的地方,就是她的临危不惧。
    一天他过生日,阿泰、晓欣以及广告部的几个哥们下了班之后来到他的住处,为他庆生。那天晚上,酒到酐时,小曼回来了。阿泰等几个哥们见来了个美女,兴致大增,立刻殷情邀她入座。
    小曼礼貌地婉拒了。
    他忙介绍说,这些都是杂志社的几位朋友,是来给他过生的。
    小曼惊讶地说:“哦,是你的生日呀,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也没准备什么礼物。”
    他说:“没关系,可能你也没吃饭,不如坐下来和大家一起吃点东西。”
    几个同事也极力附和,盛情邀请。
    小曼顿时爽快地答应了。她说:“好吧,虽然我已经吃过饭了,不过看在老寿星的面子上,我就陪你们喝一杯吧。”
    酒桌的气氛一下子热烈起来。阿泰等几个哥们居心叵测,不断地轮流给小曼敬酒,摆明了就是要把她放倒。但小曼临危不惧,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镇定自若,给足了他面子。她似乎酒量很好,除了林姗,他还很少见过酒量那么好的女孩。一杯二锅头,她一仰头就能干下去。反而不胜酒力的是他。他一高兴起来,也不知道又喝了多少,反正没多久就烂醉如泥了。
  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上午。幸好是周末,不用上班。他口干舌燥,头痛欲裂。五十六度的二锅头确实很厉害。他来到客厅倒杯水喝,发现客厅已经收拾干净,几个空酒瓶子也整整齐齐地码放在墙角。厨房里,碗碟都干干净净地摆放在橱柜里。这让他很感动。他努力回想昨天晚上他的朋友们是什么时候回去的,他又是怎么到的床上,但是他什么都想不起来。他一定是醉得很厉害,倒在酒桌上了。
  小曼的房门开着。她正躺在床上听歌,翻阅杂志。
  “谢谢你,”他很不好意思地说,“昨晚真是麻烦你了。”
  小曼放下耳机,笑着说:“你不能喝那么多,却硬要逞英雄,英雄最后变成了醉熊。”
  小曼告诉他,昨晚他吐得满地都是,整个屋里臭烘烘的。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扶到床上。“你重得就像一头牛。”她说。她还有些得意地说,那个叫阿泰的他的同事也喝醉了,出门时都是歪歪倒倒的。
  “这都怪你,”他半开玩笑地说:“如果不是你在,我也不会喝那么多的。”
  “这么说,我倒成了罪人了?”
  “是啊,有你在,我才会放开了喝,不再担心没人照顾。”
  “那好了,下次再遇见这种情况,我不管你好了,免得你喝醉了又要怪我。”
  说实话,他跟小曼其实还不是很熟,昨晚她完全有理由拒绝跟他们一起喝酒,并且理直气壮地警告他不要乱带人来喝酒,把客厅搞得乌烟瘴气的。她还可以毫不客气地指出,客厅是两家的公共场所,不是他一个人私有。她甚至还可以到房东那里去投诉他,就像很多同租房者遇到问题时采取的措施一样。但她却给足了他面子,不但与他的同事打成一片,还把烂醉如泥的他扶到他房间里去休息,主动收拾屋子,把一大堆脏碗碟洗干净。试问天底之下,有几个陌生女孩能做到这样呢?
  这件事,让小曼在他的几个同事心中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阿泰总是说,你隔壁那屋的美女,简直就是个女中豪杰,下次再把她叫出来,一起喝酒。

  

  他对小曼心怀感激。那天他对小曼说:“我该怎么感谢你呢,我请你去吃大餐吧。”
  小曼笑了笑:“谢什么,别破费了,况且我正在减肥呢。如果你真的要谢我,那就允许我跟你借几本书吧。有时间,我喜欢多读点书。”
  小曼惊诧于他的屋里有那么多藏书。她说:“你真不愧是搞文字的,屋里有那么多书,书架上、桌子上、床上都堆满了书。”他就说:“你还没有看到呢,床下的那几个纸箱里,也都是书。”
  这是读书人的通病:看到喜欢的书,总想买下来。不知不觉间,就攒起来的几大箱书了。
  “你的书中关于电影方面的也不少,你平时是不是很喜欢看电影呀?”
  “是啊。”他说。
  “你都喜欢看什么电影?说来听听。”
  “我喜欢的电影都不是大众流行的。比如伊朗的电影《小鞋子》,日本黑泽明的《罗生门》,美国伍迪.艾伦的几乎全部作品,还有香港王家卫的《重庆森林》。好莱坞的也喜欢一些,比如《肖申克的救赎》,这部影片可以说是电影精品中的精品,一部励志片,讲越狱的,是我看过的最好的一部影片。”
  “看来你对电影也很有研究嘛。”
  “说不上研究,比起你们这些影视专业的人来说,是小巫见大巫了。”
  小曼最后从他的书架上选了两本小说书,一本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一本是《冷山》。
  他很喜欢看小曼踱步在他的书架前选书的样子。那天下着雨,一束柔光从窗外照进黯淡的屋里来,把小曼纤秀的身体衬托得更加轻盈飘逸,光线朦胧。她穿着一件白底碎花旗袍,从背后看过去,那闲散的样子,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书来,翻了翻,又放回架上去,很有点王家卫电影《花样年华》的感觉。
  一首歌的旋律在他心底响起,是蔡琴的《被遗忘的时光》:
  
  是谁,在敲打我窗
  是谁,在撩动琴弦
  那一段,被遗忘的时光
  渐渐地,回升出我心坎
  
  那缓缓飘落的小雨
  不停地打在我窗
  只有那沉默不语的我
  不停地,回想过去
  
  是谁,在敲打我窗
  是谁,在撩动琴弦
  记忆中,那欢乐的情景
  渐渐地,回升出我的脑海
  ……

  
  恍然间,他觉得面前的这个画面是那么的熟悉,他仿佛又回到了多年前的那段被遗忘的时光里。那是在小镇,在他的宿舍里,林姗在他的书架前翻书的情景。
  不同的是,那是个晴朗的日子,灿烂的阳光从窗外照进屋来,落在林姗的身上,使她看起来显得那么的晶莹剔透,宛若天使。


 

吾爱静怡 发表于09-09-18 10:56 [只看该作者]49
怎么没啦  好想继续往下看啊   期待......
love-km 发表于09-09-18 10:58 [只看该作者]50
  好长!
 
   ヽ∠                        
  ヽㄊノ とス  ゝ╱ヽ  ヽレ    ノこ  ヽ/     │/
    ㄖ   ごエ  ン ㄗ   ンめ' ヌ│キ   /ろ  フ│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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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匆匆过客没法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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