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酒有点高了,
回家以后,空调打的很低,有点感冒,
早上起来后,
感觉很不舒服,不想上班.
步行到单位,
走在中山南路的人行道,
走在大树下,
舒服,爽.
戴的耳机里,
广播里的女主持人,声音甜美,
真的很甜,让我想飘,
飘吧,意境.
其实那是我的腿软,
酒多了.
我走的很慢,很享受.
周围的人,都很匆忙,
我穿着短裤,带着耳机,
自得的走在大树下,
越走越慢,越走越自在.
让我一直走下去吧,
别停.
女主持,放了一首谭的老歌,
我听着,
我不走了,
谁管的着俺啊,
俺想走就走,想停就停.
我要看女人了,
街头的美女真美,
街头的丑女真丑.
我喜欢看女人的眼睛,
当我和她目光相对时,我总是多情的.
我喜欢和陌生女人,眼神交会的一瞬,
当然,谁也不会和谁再看上第二眼,
因为不是我,就是她,会把目光移开.
那怕我们目光交织,但也要擦肩而过.
我都想一个眼神,就让她爱上我啊,
我个自恋的东西.
我还喜欢看女人的胸
不论波涛汹涌,还是含苞未放,
我都要控制不住的看上一眼
我个好色的东西.
我看到一双脚,
一双好白的脚,
好白好白的脚,配了双白色的鞋,
最重要的是指甲上的兰色小花,是那样的勾引我
是的,勾引我,
我想抚摩,
我没再往上看,我怕看见更白的腿,
一瞬间,我有了冲动,是性冲动.
我个恋足霹的东西.
哎,一双脚破坏了我的心情.
我站起来,
往前走,
俺想走就走,想停就停,
俺要一边走,一边发呆,
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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